优抚对象怎么交医保

2024-05-18 21:28

1. 优抚对象怎么交医保

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根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办理参保手续,并到区民政部门备案。参保困难的,应于每年的10月底前向区民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民政部门核实后根据其困难程度为其部分或者全部缴纳医疗保险费。优抚对象参加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井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其服役年限可视同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达到法定退年龄时的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拓展资料:优抚对象是:1、抚恤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本条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2、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参战军人、参核参试军人、退伍军人属于优待对象。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3、重点优抚对象指: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

优抚对象怎么交医保

2. 优抚对象怎么交医保

2022年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对优抚对象有资助政策,重庆市医保局按文件要求,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主管部门提取优抚对象的信息,然后将能够享受资助政策的优抚对象信息传递到重庆市税务局进行身份标识,完成后当地社保所在对标识的优抚对象进行缴费零申报,经税务和医保系统处理后就完成参保。【摘要】
优抚对象怎么交医保【提问】
2022年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对优抚对象有资助政策,重庆市医保局按文件要求,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主管部门提取优抚对象的信息,然后将能够享受资助政策的优抚对象信息传递到重庆市税务局进行身份标识,完成后当地社保所在对标识的优抚对象进行缴费零申报,经税务和医保系统处理后就完成参保。【回答】

3. 优抚对像交医保吗?参战退伍军人缴医保吗?

优抚对像医疗保障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摘要】
优抚对像交医保吗?参战退伍军人缴医保吗?【提问】
优抚对像医疗保障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办法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回答】
第三条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保证优抚对象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回答】
第四条 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具体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规定执行。第五条 在城镇就业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地方政府应督促优抚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缴费参保,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各地应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回答】
第六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其他优抚对象,可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农村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确有困难的,由优抚对象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帮助其缴费参保。【回答】
第七条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回答】

优抚对像交医保吗?参战退伍军人缴医保吗?

4.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详细情况如下:1、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大病门诊直接采用“一站式”结算(民政报销部分直接在医院减免)。2、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给予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确定,补助金按年度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卡中。其补助金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持医保卡在全区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3、重点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不发放现金,凭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报销。门诊补助费只限当年使用,余额不累计,超额自负。

5.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法律分析: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一、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大病门诊直接采用“一站式”结算(民政报销部分直接在医院减免)。
二、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给予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确定,补助金按年度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卡中。其补助金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持医保卡在全区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三、重点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不发放现金,凭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报销。门诊补助费只限当年使用,余额不累计,超额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6.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法律分析: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一、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大病门诊直接采用“一站式”结算(民政报销部分直接在医院减免)。
二、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给予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确定,补助金按年度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卡中。其补助金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持医保卡在全区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三、重点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不发放现金,凭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报销。门诊补助费只限当年使用,余额不累计,超额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7.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详细情况如下:1、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大病门诊直接采用“一站式”结算(民政报销部分直接在医院减免)。2、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给予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确定,补助金按年度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卡中。其补助金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持医保卡在全区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3、重点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不发放现金,凭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报销。门诊补助费只限当年使用,余额不累计,超额自负。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8.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法律分析: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一、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大病门诊直接采用“一站式”结算(民政报销部分直接在医院减免)。
二、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给予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确定,补助金按年度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卡中。其补助金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持医保卡在全区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三、重点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医疗补助不发放现金,凭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报销。门诊补助费只限当年使用,余额不累计,超额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