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还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吗

2024-05-19 19:54

1. 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还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吗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管理、权利、监督机构。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不过如果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需要设立执行董事一名,监事1-2名。
股份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所以,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不管设立还是不设立,其管理、监督机构都是独立的。

所以,子公司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

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还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吗

2. 我国的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

1、我国的子公司是不设立董事会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在我国的公司的相关规定中,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条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资格不同。子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意志关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5、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3. 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4、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子公司董事会的价值
1、子公司监督型董事会是监督子公司对内、对外合规。逐渐从目前的仅监督对外合规,向对内合规延伸。子公司内、外合规两手都要抓,通过看风险、看机制来履行监督责任。
2、子公司监督型董事会的独特价值就是在一线代表公司进行实地综合监管。
3、子公司监督型董事会董事一定要学会写调查报告,把问题反映出来。
二、子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关系
第一,监事会和法务部要制定一个合规方案,这是接下来的重点,要从制度上来解决问题,重在建设和预防。监事会制定的合规方案更多的倾向于防治风险,法务的合规方案更多的是对外部法规的遵从,当然这两者也是可以交叉的。不要把精力全都用在抓臭虫上,这轮臭虫抓完以后,如果没有解决制度建设问题,下一轮臭虫又会出来的。
第二,公司大理会议确定监事会垂直向下,从内、外合规着手,一步一步地把监管做深入。监事会从建立内、外合规开始,加强干部的监管赋能和建立规则,一点一点慢慢深入下去。监事会如果不参与其中,既不知道子公司干部,也不知道子公司业务,怎么能抓好监管?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合手,加强监控重装旅的干部循环,监事会要参与进来。
监事会开始协助子公司董事资源局和投资管理部把子公司董事会建立起来,将来由监事会对子公司董事会直接管理;投资管理部和子公司董事资源局要抓好董事赋能,要加强子公司董事资源局专职董事数量的充实,只要是主管调岗,都要去监管重装旅洗澡,然后可能继续走向行政管理岗位的干部,也可以在子公司董事会干一段时间,这是双向流动的。

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4. 全资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也就是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意志关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5、财产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5. 我国的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

全资子公司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
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意志关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5、财产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我国的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

6. 央企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有无董事会

首先第一个问题: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董事会?
回答是肯定的,肯定存在董事会,首先明白一个概念子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主体,有自己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特殊说明的一点是,如果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然有董事会,如果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能只设执行董事而没有董事会。而且董事会是不能取消的,当然董事可以兼任,即子公司董事也可以是集团董事。如果是分公司,则一定没有董事会。
第二个问题,如果几个公司合并成立一个集团,集团的股份股权应如何分配?是否需要合并?
这就要看着几个公司在进行合并的时候是采取的什么方式了,采取的方式不同,其股份和股权的分配方式自然不同,而且具有很大的差别,根据合并或并购的实现方式一般可以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二级市场并购等三种方式,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案需要双方或多方协商。
第三个问题,是否可以取消董事会?
回答是不可以。正如第一个问题所回答的,董事会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管理机构,除非特殊情况,不设董事会外,必须要有这个常设机构,代表股东管理公司。

7. 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可以做下属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吗?

你描述的情况还需要对照以下规则进行判断才能知道是否可行:
1、按三分法,董事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无关联的外部董事才能担任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防止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总结起来就是两种情况:
1、如果集团公司的外部董事是和公司或公司管理层有业务往来的,那他就不能担任公司(包括集团的下属公司)独立董事;
2、如果该外部董事和公司及公司管理层没有业务往来,那他就可以担任集团公司(或下属公司)的独立董事。

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可以做下属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吗?

8. 设立子公司是否需要董事会决议?

这个属于母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是否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而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股东会表决通过。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