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024-05-17 12:31

1.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4日,其前身为“宣城行署税务局”。1994年,国地税分设,从原宣城地区行署税务局中分出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成立宣城地区行署地方税务局,受宣城地区行政公署直接领导;1998年5月进行地税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更名为宣城地区地方税务局,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2001年2月因撤地建市更名为宣城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8月实施完成机构改革。截止2008年12月31日,市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下设2个直属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下辖7个县(市、区)地方税务。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代征基金、费和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辖区内现有5.58万余户纳税人,全部进入全省统一的征管信息系统,另外还实行了网上报税、税银联网、费银联网等多种征收方式,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化水平大幅提升。2008年度收入总量突破28.08亿元,是机构成立之初的20.3倍。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78人,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97.95%,其中65.60%取得了本科学历,拥有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等各类中级职称和执业资格人员达44.42%,是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全系统被授予市级“文明行业”,市局和7个县(市、区)局全部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其中5个县(市)局为“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塑造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3.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市局设1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市局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选案(协查)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4.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流转税管理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所得税管理科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征收管理科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负责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管理普通发票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账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计划征收科(与办税服务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办税服务厅(与计划征收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财务管理科负责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一)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十二)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6.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协调机关内、外部工作关系,制定系统年度要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宣传以及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朱立飞 组织税收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调研,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地方税务公告等事宜。负责人:张志忠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涉外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负责人:李传宝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杳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抗欠税案件的处理。负责人:汪建明 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落实;开展基金(费)政策的有关调研工作。负责人:洪晓英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研究拟定综合性税收、个体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设。负责人:王同波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入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人:鲁 玲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局(分局)正副局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徐 焰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乱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负责人:谢世美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负责人:宣政华 负责全系统税务信息化发展规划起草,计算机税务管理工作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建立、管理和维护全系统计算机网络;负责系统内重要服务器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系统内重要软件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网和信息交换;收集处理和管理重要税收信息资料。负责人:陈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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