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2024-05-19 03:06

1.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 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2.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可以。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农村低保户是可以有存款的,但不能超过一定金额,每个城乡地区的低保户存款上限标准也是不一样,例如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以上低保补贴金额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可联系当地社保局咨询。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有没有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如果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低保金的,应当退还低保金并承担法律责任。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3.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可以。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4.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这个是可以查到的,在申请低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存款帐号,用于核实家庭财产状况。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户可以有存款,但这个存款不能太多,全国各地区的规定也是不同的,与当地的消费水平、经济能力等有直接的关系。农村低保户的资格需要定期核查的,据此而设立低保户档案,记录低保家庭的人口数、收入以及财产状况,以便定期核查,该核查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等),一般一年核查一次;2、对于三无以外的人员,如果该低保户短时间内的收入没有过大的变化,通常可半年审核一次。3、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是收入非常不稳定或者未达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按季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6.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没有规定;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自己的存款,也并无有没有上限一说。
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
民政局有权利调查你的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如果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低保金的,应当退还低保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低保申请条件一般为: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2、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
那么患有什么疾病可以申请低保?这主要看是否因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病导致重残或者重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低保的。最后提醒大家,不要想着骗取低保金,虽然国家目前对这一方面管理不是很严,但一经发现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7.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可以。 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吗

8. 低保户可以有存款嘛

法律分析:可以。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存款,并无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所以在银行一般没有什么存款。民政局有权利调查财产状况,经调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会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