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缴费规定是什么

2024-05-05 17:06

1.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缴费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以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社会保障,给灵活就业人群提供社保起到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促进城镇化具有一举多得的效用,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缴费规定是什么

2. 2022年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多少员?

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社会保障,给灵活就业人群提供社保起到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促进城镇化具有一举多得的效用,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种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通过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各地认定标准不一样),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了职工社保费的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些地区可能是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了职工社保费的人员,可以申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在部分地区,需要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才能享受补贴。有些地区则规定,只缴纳其中一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一项给予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各地不一样,有些是定额补贴,有些是按比例补贴,不过原则上都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领取年限上,通常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计算),其余就业困难人员领取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一般是不超过2年。

3.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4.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上限与缴费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作为缴费工资基数,202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为4250元。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      20%(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要个人承担全部费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850元。)
补充内容: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上下限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5.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最新政策

2023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494元,缴费比例为8%。2023苏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医疗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494元。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2023年度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及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      1      4494      职工医疗保险      4494      

江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2年最新政策

6. 扬州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7. 扬州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扬州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

8.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250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85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1821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4364.2元。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8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标准暂按380元/月(含10元/月大病医疗救助)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