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条例

2024-05-02 08:21

1. 浙江省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医药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医药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本省推动建立中医药事业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在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健康服务、文化传播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第六条 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整体智治的要求强化中医药数字化管理,推动中医药管理数字化改革。第七条 中医药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行业交流、评价和技术培训,以及中医药学术交流、知识普及、咨询服务等活动。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服务、疫病防治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动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第九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区人民政府举办综合性中医医院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安排。经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已经举办民族医医院的县可以不再举办综合性中医医院。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应当达到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建设标准。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扶持措施,支持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城市医疗集团或者中医专科联盟等医疗联合体,整合辖区内中医药服务资源,促进中医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配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类高水平医疗中心、医学中心和特色医院,提升区域内中医药服务水平。第十一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的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占比,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第十二条 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或者经认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执业,并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可以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按照规定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寻访制度,对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组织开展调查、登记,鼓励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的方式依法取得医师资格。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支持中医(专长)医师承担有关中医药培训任务,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推广使用和传承发展。第十三条 非中医类别医师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学专业学历、学位,或者参加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或者认可的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以开展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诊疗活动。
  非中医类别医师、乡村医生、护理人员参加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或者认可的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执业活动中运用相应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浙江省中医药条例

2. 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法律分析:《浙江省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不断优化,省级医院学科建设总体水平全国领先,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持续发力;到2035年,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更为优质均衡,省级医院学科建设总体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3. 国办表示“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具体还有哪些举措?

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二、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
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
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五、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局)共建一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名医堂工程。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建立一批名医堂执业平台。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六、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七、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办表示“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具体还有哪些举措?

4.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内容是什么?

1、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病课程。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选拔培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主要内容。
加强“双一流”建设对中医药院校和学科的支持。布局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进高职中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
2、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长期坚持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
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3、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


扩展资料:

《政策措施》强调要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要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要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
要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要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
实施名医堂、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要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
要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5. 中医药重磅文件发布,这份文件中涵盖了哪些重要内容?

包含药品的生产、药品的质量、药品的研发等等内容。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具体内容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药品行业改革逐步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不断完善,分类采购有效开展,保证了药品供应,降低了药品价格,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但由于历史原因,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没有根本改变,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年底,我国有药品生产企业5065家,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和出口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制剂生产国,产品的97%为仿制药,药品同质化严重,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近期发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公告显示,有129种药品100家以上的企业同时生产。全国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零售企业45.3万多家,前三强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33%,与发达国家普遍在80%以上的占有率相比相差甚远,行业集中度低,具备现代化医药流通条件的企业仅占1.75%。药品流通环节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过票洗钱、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诱导了大处方、开贵药,给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很大的损失。随着医改步入攻坚阶段,医药领域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医改创造条件,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领域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将研究制定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国务院医改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是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净化流通环境、规范用药行为、保障药品生产供应、让人民群众用上质量更高、价格合理的药品,增强群众获得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重磅文件发布,这份文件中涵盖了哪些重要内容?

6. 浙江以前的省会就在杭州吗?

浙江,中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是吴越文化、江南文化的发源地,被称为“丝绸之府”、“鱼米之乡”,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为邻。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下辖11个地级行政区,其中1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32个县,1个自治县,37个市辖区。[1]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2]因境内最大河流钱塘江曲折蜿蜒,被称为“折江”即“浙江”,省以江名。著名景点有西湖、楠溪江、普陀山等。

浙江在先秦时期为吴越属地,秦为会稽郡属地,至唐设浙江东道及西道,五代立吴越国,宋置两浙路;元代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明代朱元璋正式分立浙江行中书省,清康熙初年,改为浙江省,建制至此确定。2021年12月,选入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3]

中文名
浙江

面积
10.55万平方千米

外文名
Zhejiang、Chekiang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6540万人(2021年)[4]

别名
之江、鱼米之乡

行政区类别
省

地区生产总值
73516亿元(2021年)[4]

国家/地区
中国华东地区

下辖地区
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5]、19个县级市、32个县、1个自治县

政府驻地
杭州市省府路8号

电话区号
0570-0580

邮政编码
310000-325800

著名景点
西湖、楠溪江、溪口、沈园、普陀山、雁荡山、南湖、乌镇

地理位置
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

机场
杭州萧山机场、宁波机场、温州机场

气候类型
亚热带季风气候

火车站
杭州东站、杭州站、宁波站、温州南站

方言
吴语、徽语、闽语

车牌代码
浙A-浙L

当代名人
董建华、厉声教、马云、屠呦呦

著名院校
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

主要高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

省委书记
袁家军

荣誉称号
“丝绸之府”、“鱼米之乡”

年平均气温
15~18℃

省会
杭州

历史名人
陆游、厉鹗、鲁迅、蒋介石、金庸

省长
王浩[6]

地理坐标
北纬27°02'~31°11',东经118°01'~123°10'

人均GDP
113032元(2021年)[4]

7.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强调了什么内容?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强调,要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
要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要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要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
要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名医堂、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
要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要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背景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强调了什么内容?

8. 国家对中药行业的政策2022

统筹考虑医疗、科研、产业、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共提出十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做强龙头中医医院、做优骨干中医医院、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4个方面具体措施。二是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出彰显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三是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出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四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提出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五是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药安全监管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六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出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七是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提出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播、发展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做大中医药文化产业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八是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提出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九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提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十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提出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深化中医药军民融合发展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中药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药产业规模较大,但龙头企业较少                                                                                                                                                                                2、中药出口增长减缓,但进口数量增长迅速                                                                                                                                                       3、中药种植规模增大,但缺乏源头监管                                                                                                                                                             4、中药价格波动加剧,企业采购成本增加                                                                                                                                                            5、中药产品业态较多,但同质化现象严重                                                                                                                                                         6、中药产业自动化程度低,生产设备陈旧                                                                                                                                                    二、加快中药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建设规范化药材种植基地,构建中药全过程追溯体系                                                                                                                                              2、开展中药药效物质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点GMP体系                                                                                                                                                     3、制定中药材产地加工规范,扩大产地加工品种目录                                                                                                                                                   4、推动中药第三方质量检测,实现中药生产自动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促进法》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及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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