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哪几大类

2024-05-17 13:02

1. 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哪几大类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哪几大类

2. 非法集资包括哪几类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有假直接投资项目、假间接投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三种类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我国非法集资包括哪些类别

我国非法集资包括的类别:我国刑法将非法集资根据资金利用方式主要分为四个类别,首先是对非法集资的资金进行信贷经营而获取收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次是对非法集资资金以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还有以股票债券为资金载体的欺诈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犯罪行为。
一、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二、非法集资怎么判刑的
非法集资怎么判刑取决于金额大小及情节轻重。非法集资是指利用欺诈手段向公众或集体募集大量资金的行为。犯罪客观表现为未经法定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证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和其他方式向出资者偿还利息或给予其他回报。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至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至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罪名及其界限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罪是不以诈骗为目的,而是用非法的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非法集资包括哪些类别

4. 非法集资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彩票、股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集资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O、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对于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具体的集资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5. 非法集资类犯罪包括哪四种?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依据《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四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类犯罪包括哪四种?

6. 非法集资有哪些分类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非法集资罪顾名思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如下: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集资有哪些分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 于非法集资的种类有哪些

变相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于非法集资的种类有哪些

8. 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非法集资又有各种各样的种类和不同的形式。接下来,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和形式。方便大家进行了解,提高警惕和便于察觉,避免轻易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和陷阱。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件情况看,主要包括债券、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投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营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者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手法1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手法22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一是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形成资金池。二是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三是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非法集资的常见种类。可见非法集资种类繁多,复杂多样,经验少或者没有经验的人很容易被欺骗,所以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可以有效避免。想要了解更多或者有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在网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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