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类保险,投保人已签字,被保人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帮助

2024-05-17 09:53

1. 分红类保险,投保人已签字,被保人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帮助

没有效。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亲笔签字(捺手印)或签章。保险人或其中国人代投保人签字的,除投保人追认外,保险合同不生效。保监会颁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及财务告知书,以及其他表明投保意愿或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文件,应当由投保人亲自填写,由他人代填的,必须有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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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类保险,投保人已签字,被保人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帮助

2. 分红类保险,投保人已签字,被保人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帮助!!!

  分情况,是否有死亡给付条件?如果有,就存在问题。没有的话就没关系。
  因为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签订的,和被保险人无关。

  将有关的法律条文给你。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五十三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

3. 分红类保险,投保人已签字,被保人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帮助!!!

分情况,是否有死亡给付条件?如果有,就存在问题。没有的话就没关系。
 因为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签订的,和被保险人无关。
  
将有关的法律条文给你。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五十三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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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红型保险已缴纳三年,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字是否需要更改

你好,这种分红型保险是有犹豫期的,一般是10天,只要在这10天内退保,‘是不会产生任何费用的,如果过了犹豫期,那就有现金损失,大约一半吧,如果保险不是你妈妈签的字,代签保险合同无效,购买保险时,常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况,而填写投保单的往往是投保人。由于很多投保人不清楚被保险人应亲笔签名的要求,业务员如果疏于提醒,就会造成代签名保单的出现。也有些代理人为尽快促成保单,从而完成业绩,误导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条款中所涉及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所以保单以及附加条款一定要投保人本人亲自签名。但是保险起见,还是致电保险公司取消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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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个条款再签字?


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个条款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