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22:13

1.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什么意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的是券商、证券金融公司、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借贷业务。多数情况下指的是,证券公司出现自有资金和证券不足时,由证券金融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证券,或合法方式所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融给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交存相应保证金的经营活动。目前是券商先向证金公司借,然后再把借到的借给券商。
拓展资料
简单说就是:融资融券业务需要证券公司借出资金或借出股票,但如果证券公司的资金不够或融券的券源很少,就没办法给客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于是证券公司就向银行、其他券商、保险公司、信托等机构去借入资金或借入证券。

证券公司借入资金或证券到期后,就要将资金和股票归还,然后给予一定的报酬费用。但是转融通出借业务并不是私下进行的,而是要通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撮合成交。所以转融通出借业务能让公司的股票流动性更高。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什么意思?

2.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什么

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证券出借交易(以下简称“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向证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出借本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拓展资料:1、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包括出借人、借入人和为客户提供证券出借交易代理服务的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出借人:熟悉证券出借交易相关规则,了解证券出借交易风险特性,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不存在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注:试点期间,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借入人:证券金融公司是证券出借交易的借入人。2、证券标的与期限试点初期,转融券标的证券为90只股票,总流通市值为9.3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近50%。这些标的股票主要是从现有500只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取的,流通市值较大、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较好。其中,上海市场选取50只,占沪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57.9%,平均每只标的股票流通市值为1588.8亿元;深圳市场选取40只,占深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26.3%,平均每只标的股票流通市值是341.3亿元。转融券业务共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五个固定期限档次,对每个期限档次实行有所差别的利率结构。3、申报时间上交所: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14:30前可以撤销。 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10。申报当日有效,15:10前可以撤销。深交所: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 至15:00。出借申报当日有效,且在出借申报时间内可以撤销。 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 至15:30。

3.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申报时间

 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14:30前可以撤销。 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10。申报当日有效,15:10前可以撤销。 出借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 至15:00。出借申报当日有效,且在出借申报时间内可以撤销。 借入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 至15:30。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申报时间

4.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什么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的是券商、证券金融公司、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借贷业务。多数情况下指的是证券公司出现自有资金和证券不足时,由证券金融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证券,或合法方式所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融给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交存相应保证金的经营活动。目前是券商先向证金公司借,然后再把借到的借给券商。融资融券目前的运营状态推动了转融通体制的出台,融资和融券的比例极不协调这一现状使得转融通业务的成立更为迫切。”一券商融资融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融资额很大,融券额很小,有1400万元,这和缺乏转融通机制有一定关系,但不完全关联。从海外市场的经验可以看出,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其融资融券规模将会大幅提高。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推出转融通业务,那么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其对市场将会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将撼动A股市场的根本模式。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成为证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1、熟悉证券出借交易相关规则;2、了解证券出借交易风险特性;3、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4、不存在被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禁止的情形;5、不存在部门规章或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情形;6、最近三年内没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试点期间,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5. 转融通证券出借的目的

目的一是证券的所有权人,可以出借后获取部分利息收入,券商借入后可以增加融券券源。二是出借证券增加融券数量,可以起到压制股价的目的。转融通的目的就是是出借股票获得收益,同时也是为了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转融通是融资融券业务的“升级版”。此举不仅会给A股市场带来深刻而长期的影响,但是因为整个融券券源的释放还需要一个过程,所以还要慢慢看。转融通: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证券出借交易(以下简称“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向证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出借本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利好还是利空?1.转融通是指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将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或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2.转融通只是一项业务,无所谓利好还是利空。对于出借的证券来说,是因为有投资者看空这只股票所以才融券。3.而融券后股价并不是一定会下跌,也有融券后股价上涨导致空头爆仓的情形,所以引起股价下跌的主要因素不是转融通出借业务,而是股票本身。转融通业务对证券市场来说是利好的,因为增加了股票的流动性。4.当然,如果市场上很多投资者融券该只股票,导致融券余额大增,则有一定的利空影响。因为融券余额大增,会导致其他投资者抛售股票,对融资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利的。但转融通业务对证券市场来说是利好的,因为增加了股票的流动性。

转融通证券出借的目的

6.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申报数量

出借人和借入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且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 万股(份)。出借人单笔出借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 万股(份)。

7.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证券标的与期限

试点初期,转融券标的证券为90只股票,总流通市值为9.3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近50%。这些标的股票主要是从现有500只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取的,流通市值较大、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较好。其中,上海市场选取50只,占沪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57.9%,平均每只标的股票流通市值为1588.8亿元;深圳市场选取40只,占深市A股流通市值比重为26.3%,平均每只标的股票流通市值是341.3亿元。转融券业务共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五个固定期限档次,对每个期限档次实行有所差别的利率结构。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证券标的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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