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5-02 20:24

1. 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教师十不准:不准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准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兼职兼课、有偿家教;不准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私自办班、有偿补课;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惩罚性作业等方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第二条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第三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四条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第五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条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 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教师十不准:不准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准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兼职兼课、有偿家教;不准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私自办班、有偿补课;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惩罚性作业等方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第二条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第三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四条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第五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条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教师十不准:不准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准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兼职兼课、有偿家教;不准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私自办班、有偿补课;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惩罚性作业等方面。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教师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新时代教师十大准则

新时代教师十大准则如下:
1.坚定自己的政治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共产党领导,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能损害党的权威和政策。


2.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认真依法履行自己教师的职责,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利益。


3.传播优良文化。作为教师要传播正能量,坚持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发表或转发不良观点以及不良信息。


4.潜心于自己的本质工作,做好教书育人。并且要做到因材施教,不能敷衍教学,或者有兼职兼薪的行为。


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同时也要严格的要求他们,不能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无关的事宜。


6.为人师表应该以身作则,言行举止要得体,严禁任何猥亵行为。


7.遵守教育规范。在教学中要勇于探索,反对学术不端。


8.公平诚信,教师要为人正直,在自己的工作中,如绩效的考核、岗位的聘用、评优评奖等上不能徇私舞弊。


9.坚守廉洁自律。从教要廉洁,不得索要家长财物,不得利用家长资源来谋取自己的私利。


10.奉献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徇私舞弊,或是利用学校名义谋取个人利益。

新时代教师的职责
教师要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使命。立德树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师的使命根本。教师工作关键在于“传道”,在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透过教育教学活动浸润到学生心田之中,积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把学生培养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如果说教师的工作是去唤醒学生的生命感和价值感,那么使命担当则能唤醒教师的本真德性和精神主体。教师唯有在践行使命担当中不断认识自己、觉察自我并实现价值自觉,才能真正担负起学生引路人的角色。
教师要在使命担当中求成长。承担社会职责、广泛参与公共生活对于教师而言不只是一种责任,其背后也蕴含着丰富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教师的工作容易陷于日复一日的工具性活动中,在教学技术化陷阱中,逐步成为只能授业解惑的经师。而传统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更多关注知识和技能的提升,只是不断帮助教师在技艺层面臻于极致,但却忽视了教师作为全人、作为知识分子的发展。

5. 教师十不准是什么?

1、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伤害学生。
2、不准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3、不准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4、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5、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课和校园内吸烟。
6、不准不备课上课和不批改作业。
7、不准违规参与或操办“谢师宴”、“升学宴”。
8、不准收受、索要学生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不健康娱乐活动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10、不准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和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扩展资料:
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操作性。
要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教师十不准是什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十不准

法律分析:1、不准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和违反宪法、法律的言行;
3、不准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4、不准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5、不准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不准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7、不准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自编教材、参考资料;
9、不准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0、不准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8. 中学教师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师八个禁止
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禁止乱印乱发复习资料;
禁止乱收费乱办班补课;
禁止随意停学生的课和随意劝学生退学;
禁止上课期间接听手机;
禁止未经批准校外兼课;
禁止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并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禁止在各级各类考试监考中出现舞弊违自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