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4-05-07 01:34

1. 资产评估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经济法》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评估》科目或者《机电设备评估》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和《机电设备评估》(或者《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财务会计》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和《经济法》2个科目,只参加《珠宝鉴定与分级》、《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3个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标准条件:基本情况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增设珠宝评估专业,其资格名称为资产评估师(珠宝)。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以下统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成立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3.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经济法》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评估》科目或者《机电设备评估》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和《机电设备评估》(或者《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财务会计》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4个科目的考试。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和《经济法》2个科目,只参加《珠宝鉴定与分级》、《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3个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4.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一共有四门,分别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与《资产评估实务(二)》,其中《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与《资产评估实务(二)》这三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
而《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满分为150分,及格为90分。考生需要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门科目才可以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5. 考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1号)第二条规定: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件《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满足这些都可以报考。

考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什么条件?

6.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7. 资产评估师报考有哪些条件要求??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 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提交《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5或2006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9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82342462,其他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3、首次报名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5或2006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5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数据库和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资产评估科目38元,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目2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八、参考用书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联 系 人:朱光  电    话:0451-89240030  53650327  九、考生须知  (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附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黑龙江省人事厅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资产评估师报考有哪些条件要求??

8. 资产评估师需要哪些资质才能考试

资产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人员。
  资产评估师的英文译为:CertifiedPublicValuer
  1995年10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国家开始实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2月,人事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考试科目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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