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2024-05-19 00:46

1.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一、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1、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有三点。具体如下:(1)投靠落户: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2)购房入户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有房产证);(3)学历入户,市外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2、法律依据:《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第二条 全面放开本市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市外人员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的具体条件为:(一)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其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三)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各类人才包括: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人才;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四)市外人员可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二、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是什么1、申请人书面申请;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3、迁入人户籍证明;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2.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南宁各类户口迁入条件汇总一、投靠落户      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      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      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      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二、购房入户      1.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有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无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已购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人员,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三、学历入户(市外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      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迁户口是件麻烦事,但为了以后的生活和孩子的将来,许多人都特别关注户口迁入问题。如很多朋友在南宁的朋友都在关注南宁是否可以买房入户等问题。那么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呢?南宁买房入户流程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南宁户口迁入可以通过投靠、购房、学历方式进行。挂靠入口要求市外人员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通过投靠子女落户。两地分居的市外夫妻可通过投靠配偶落户; 市外人员可凭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入户;市外人员凭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直接入户。
购房迁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南宁买房入户流程:
1、首先申请人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
2、把开好的户籍证明交给所要落户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开一张同意户籍迁移证。
3、有了这张同意户籍迁移证,我们就可以回到原籍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
4、申请人拿着户籍迁移证和同意迁移证的副本再去落户的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和南宁买房入户流程是什么的等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后期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齐家网资讯。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4.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1.在南宁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2.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自治区内户籍的农村居民,在本市务工经商4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可到该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3.在南宁的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和本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服务满2年以上,而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其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4.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以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南宁落户政策细则:一、投靠落户: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二、购房入户:1、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有房产证):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2、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无房产证):在本市已购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人员,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三、学历入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法律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 第三条 在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

5.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6.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宁户口迁入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投靠落户 
    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
    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
    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
    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购房入户 
    1、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有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无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已购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人员,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学历入户(市外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 
    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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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宁户口迁入新政策

法律分析:1.市外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就可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办理居住证材料。
2.扩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首次将投靠本市亲友居住也列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认定范围,只要在本市有合法住房居住的市外人员,无论其是否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是居住单位住房,或是租赁房屋居住,均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
3.市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只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录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参保证明材料。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 第三条 在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

南宁户口迁入新政策

8. 南宁户口迁入条件

法律分析: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