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

2024-05-19 00:02

1. 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办公及业务大厅地点: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芜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
繁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
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无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公地址: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  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管理处: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

2.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4县管理部,2个办事处(一)综合科协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科室和各县管理部的工作关系;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拟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会议组织、内部文秘、保密、档案、印章管理和信访接待、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工会、宣传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计算机的管理维护。(二)归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工作;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作;审核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和缴存工资总额,稽查全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停缴工作;负责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为职工开设账户、逾期不缴、少缴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查处工作。(三)信贷科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受理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业务;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归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的发放和信息查询工作;负责逾期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催收工作。(四)核算科负责编制管理费用收支预决算及财务工作;承办日常会计和统计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及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统计分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书;督促检查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业务的情况;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五)稽核科负责对管理中心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核算、财务等业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稽核;负责管理中心和管理部年度综合目标的考核和考评工作。(六)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为县管理部一、草拟在其管辖范围内贯彻落实公积金政策的具体措施,编报年度计划,执行并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二、在市中心委托的银行开设公积金专用账户,对其管辖范围内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进行记载,办理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三、执行市中心的规定,对其管辖范围内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进行审核办理;四、按照市中心的贷款规定,受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住房贷款申请,负责贷款的审核和贷后的管理;五、执行市中心的核算办法,对纳入管理的公积金进行会计核算;六、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七、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八、承办市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芜湖县管理部(八)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县管理部(九)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一、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执行工作;二、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三、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工作;四、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五、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受理、复核工作;六、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催收工作;七、负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一、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执行工作;二、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三、负责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负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工作;四、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五、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受理、复核工作;六、负责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催收工作;七、负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介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5月6日经芜湖市编办批准成立的,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同年,5月19日又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明确了党的组织关系。内设综合科、公积金归集科、公积金信贷科、公积金核算科四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在下属三个县各设一个为副科级建制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即芜湖县管理部、繁昌县管理部、南陵县管理部。它的前身是于1994年元月18日经市编委批准设立的芜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芜湖市房改办合署办公。2002年10月,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后,与芜湖市房改办分离。2002年11月27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审核,批准单独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即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介

4.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具体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住房公积金管理,自1993年4月正式开展以来,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上的重要作用。截止到2003年底止,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09亿元,向8千多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9亿元,累计支持了购置自住住房70余万平方米,拉动职工本人和银行住房消费基金10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我市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

5.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芜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审核批准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批准设立,于2003年5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直属于芜湖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党组,领导成员4人。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核算科、稽核科五个职能科室,设无为县、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四个管理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两个办事处。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6. 芜湖市公积金查询中心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7. 想知道: 芜湖市火车站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坐公交?

楼主你好:
在火汽车站乘坐38路公交车到二街下车,然后过马路就到了,回来乘坐28路到火车站【38、28路空调车上车两元,普通车上车一元】
38路:镜湖世纪城、黄山东路1号站、黄山东路2号站、西洋湖、段家园、神山口、联盛广场、火(汽)车站、梅莲路、公路局、五一广场、供水总公司、长盛医院、工业学校、赭山路口、第十一中学、王稼祥纪念园、第一人民医院、新市口(北)、青山街小区、锦天花苑、新百大厦、二街、北门、第二人民医院、第一中学、卡子街、行政服务中心、小平山、黄山东路2号站、黄山东路1号站、镜湖世纪城
28路:镜湖世纪城、黄山东路1号站、黄山东路2号站、小平山、行政服务中心、卡子街、第一中学、第二人民医院、北门、二街、新百大厦、锦天花苑、青山街小区、新市口(北)、第一人民医院、王稼祥纪念园、第十一中学、赭山路口、工业学校、长盛医院、供水总公司、五一广场、公路局、梅莲路、火(汽)车站、联盛广场、神山口、段家园、西洋湖、黄山东路2号站、黄山东路1号站、镜湖世纪城

想知道: 芜湖市火车站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坐公交?

8. 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是多少

法律分析:12329。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芜湖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3.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档案。4.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审批及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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