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时需要的手续和注意事项?

2024-05-05 01:01

1. 公司转让时需要的手续和注意事项?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些哪些事项呢?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提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本所于本网站发布的以及文章,部分来源于网络,目的是为了进行法律研究、普法宣传。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删除。

公司转让时需要的手续和注意事项?

2. 公司转让时需要的手续和注意事项

公司转让时需要的手续和注意事项\x0d\x0a一、公司转让前:  \x0d\x0a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  \x0d\x0a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成都买公司),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x0d\x0a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  \x0d\x0a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x0d\x0a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x0d\x0a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x0d\x0a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x0d\x0a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成都买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x0d\x0a二、公司转让流程:  \x0d\x0a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  \x0d\x0a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x0d\x0a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x0d\x0a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x0d\x0a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x0d\x0a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x0d\x0a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x0d\x0a三、公司转让需要材料:  \x0d\x0a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x0d\x0a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x0d\x0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x0d\x0a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x0d\x0a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x0d\x0a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3. 转让公司需要注意什么手续呢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转让需办理以下手续:首先,若公司转让成功,则需变更公司章程;其次,公司转让涉及股东的变更,因此应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次,公司转让应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最后,应公告全公司。公司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章
3、公司变更申请书、委托书
4、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股权转让协议
8、新股东身份证
9、公司原始档案
10、其它法定资料。
一、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二、公司转让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转让公司需要注意什么手续呢

4. 公司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转让其实就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下就是我对股权转让的回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含新的《股东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变更股东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根据公司章程所做的新的人事任免决定。
6、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经律师见证。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股东及新任职人士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其实最好的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5. 公司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企业转让需要以下手续:第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第二、所需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公司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6. 公司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企业转让需要以下手续:第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第二、所需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7. 公司转让需办理什么手续?

问:我有个朋友想把他的公司转让给我,条件是每年给他税后利润的10%,企业法人变更为我。我想问一下如何变更?变更费用多少?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划分?他还应该给我提供什么相关资料?(他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5万) 答:你的朋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如果想转给你,则你必须受让他们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例如:如果甲持有公司55%的股权,乙持有公司45%的股权。你可以受让甲方的股权,也可以受让乙方的股权,或者同时受让甲、乙两方的股权。但是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两人以上,所以你一个人不能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你只能自己持有公司一部分或者大部分股权,还需另外一个人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 一般来说,转让股权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法人变更的话,还要在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无需支付大额费用。 在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上,主要要明确股权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时间及转让价款的支付、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在股权转让价格上,一般需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 就你的情况看,你的朋友想以每年给付他10%公司税后利润的条件将股权转让给你,这是可以的。但是你必须注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是你和你的朋友,那么也应该是你给付你朋友10%的公司税后利润,而不是由公司直接给付你的朋友10%的税后利润,因为你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你与公司在法律上来说是两个独立的不同的主体。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问题,这其中可能会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条款。因此我们建议你直接向律师咨询,或者委托律师帮助你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编辑:离地七寸)

公司转让需办理什么手续?

8. 公司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公司转让需要变更公司法人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完成公司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三十一条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办的企业应当申请开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企业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