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应履行的承诺具体有哪些啊?

2024-05-19 22:19

1. 中国加入WTO应履行的承诺具体有哪些啊?

 中国加入WTO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履行承诺。具体包括: 


  一、货物贸易领域: 


  1、关税: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于2002年1月1日大幅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低到12%。工业品的平均税率由14.7%降低到11.3%,农产品(不包括水产品)的平均税率由18.8%降低到15.8%。 


  2、非关税措施:按照加入承诺,中国自2002年1月1日起取消了粮食、羊毛、棉花、腈纶、涤纶、聚酯切片、化肥、部分轮胎等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制定了《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细则》。2002年机电产品配额总量已于2月6日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国家计委于2001年11月8日公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该管理办法现已公布,并已于2月5日正式实施。2月8日,国家计委公布了《2002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以上两个文件于2月10日实施。 


  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11月12日公布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化肥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有关2002年化肥分配申请的公告》已经公布。 


  另外,按照加入承诺,中国已修改和废止一批与WTO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已于去年底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已相继出台。 


  二、服务贸易领域: 


  中国加入WTO前后,中国政府根据所做出的承诺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部门颁布了新的审批外资进入中国的法规和条例,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等。对于以上的法规,中国政府各部门还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使这些法规更具操作性。此外,还有一些法规正在积极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其中《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审批规则》还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以上法规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尽快公布。 


  三、知识产权领域: 


  我国已于2000年和2001年完成了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这些法规修改完成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方面可望完全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 


  四、投资领域: 


  中国立法机构已经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三个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法律及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通过税制改革也已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制;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收费;废除了对外籍人员购买飞机票、车票、船票,门票、公共设施的双重收费标准。根据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汽车产业政策已经公布。


  五、透明度领域: 


  根据我国加入WTO有关透明度的承诺,外经贸部通报咨询局自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WTO成员之日起,即正式开展工作。 


  2002年1月1日,该局在外经贸部政府网站公布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办法》(暂行)和《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办法登记表》,就提供有关贸易咨询的范围、方式和时限向公众做了明确说明,咨询方式为书面形式,咨询问题将在30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 


  1月14日,中国政府WTO咨询点正式开始向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就我国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的信息向社会各界提供咨询。 


  截至目前,该局共收到来自各国驻华使馆、中外企业和个人的书面咨询300余件。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已对绝大部分的咨询问题作了书面解答。 


  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组织成立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咨询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外经贸部、其他部委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WTO专家和学者。 


  此外,为了更好地履行中国政府咨询点的承诺,该局已经开始筹建中国政府WTO咨询网站。通过咨询网站,公众将获得简单、快捷、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WTO咨询的效率和质量将得到较大提高。

中国加入WTO应履行的承诺具体有哪些啊?

2. 中国加入WTO应履行的承诺具体有哪些啊?

WTO的基本职能

1、管理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

2、组织职能

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3、协调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

4、调节职能

当成员国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

5、提供职能

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国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和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发展。

3.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4. 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是什么?

有助中国商品走向世界 

中国也需要WTO。WTO为中国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每个国家都不可能孤立地发展自己的经济。加入WTO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外的市场和资源,加快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中国加入WTO的原则是以关税减让为主要代价,并以享受发展中国家待遇为前提。加入WTO,中国可以在130多个成员国中享受到多边的、无条件的、永久性的最惠国待遇,这是中国经济全面加入国际分工和融入国际经济循环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一条件,中国的产品才能更广泛地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中国的企业也才能在更广阔的市场上寻找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入WTO,还能够通过世贸组织多边争端的解决程序来解决国际贸易摩擦,有效地保护中国的经济贸易利益,这就使中国产品能够在最大的范围内享受有利的竞争条件,国内的资源在国际大市场中得到优化的配置,并且及时获取难得的国际经贸讯息,以利于政府制定经贸政策和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因此,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了今天,加入WTO已成为进一步开放和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WTO会给中国带来阵痛 

当然,加入WTO既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也对中国许多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严峻的挑战。随着关税的降低,国内商品的价格优势将会逐渐消失,同时由于技术与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也会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主要是: 

以往那些严重重复建设的行业和企业在市场开放后,会受到市场竞争机制更加严厉的惩罚,预计相当一部分企业要重新选择发展方向,还有一部分企业会被淘汰; 

由于中国高科技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不少行业和产业还是空白,如果我们不尽快发展,国外企业就有可能长驱直入地抢先占领市场。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小汽车厂家有压力 

加入WTO后,汽车行业将受到国外产品的压力,但在短期内可受到WTO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加之目前中国汽车工业的集中度较高,以及汽车工业发展的时机正在成熟,随着汽车国产化率的提高与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品价格也在不断下降,加之与国外知名汽车厂的合作,汽车行业受到的冲击并非如想象的那样大。一汽轿车、上海汽车等与国外汽车厂的合作已经多年,再经过一定时间的努力,产品性能价格比会逐步接近国外的产品,加上良好的服务,仍会取得较快的发展。但对于规模较小的汽车厂家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冲击。 

电信版图将重整 

中国电信领域的改革也在不断加强,中国联通的成立以及中国电信分业经营等改革措施,表明中国电信业正在面对开放,逐步打破国内垄断,提高电信业的竞争能力。许多人认为,中国电信市场的开放是为朱总理访美准备的重要筹码,也正是WTO使中国CDMA项目“死而复活”。朱总理访美后,美国标准的CDMA移动通信系统将被引入中国,而中国联通也正在加速规划发展CDMA移动通信系统,以配合中国加入WTO的进程。这一切意味着未来中国庞大的移动通信电话市场的版图将会重整。 

农业必须作出果断反应,迎接挑战 

加入WTO以降低关税为主要代价,中国目前一些质次价高的产品会更快地被淘汰,而这样的产品又多集中在就业较为集中的传统产业,其中农业尤为突出。已经饱和滞销的产品必然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无论是在技术、设备,还是在良种培育上都处于领先地位。这种优势,使得它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大多数农产品综合成本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在国际市场上还未形成竞争优势。在这个时候,更廉价的美国农产品的进入,将迫使中国农业面临一场严峻的挑战:市场竞争的焦点莫过于质量、价格和产品创新。而这三点,却正是我们在与美国农产品竞争中的弱势所在。虽然短期内美国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带给中国农业的冲击不会是致命的,但是,从现在开始,中国农业必须作出果断反应,迎接这一挑战,否则时机稍纵即逝,我们的农产品市场就可能完全地受制于人。 

国内银行挑战形势严峻 

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进入,无疑是对中国金融机构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前几年,外资银行还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但其在国际业务方面,凭着自身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并取得较好成绩。以1993年外资银行在进出口方面的结算量为例,出口结算量占总结算量约为50%,进口结算量也约占总结算量的四至五成,由于国际业务等中间费用的流失,中国银行业的利润减少。同时,国内银行的外汇存款也呈下降趋势,外汇贷款量更受到较大冲击。 

外资银行对中国的三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颇具吸引力,因为国内银行除中国银行外,其他银行的国际业务并不是强项。由于外资银行操作规范,管理进,并依托于外国企业或投资者的地缘关系及长期建立的银企关系,争揽大量成功的三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客户。例如美、日、英、香港是在华开办外资银行的国家和地区,也是中国三资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地和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因此,美资企业找美资银行,日资企业找日资银行,都是双方乐意的事情,国内银行不得不甘拜下风。 

由于前几年外资银行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三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也必须与国内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而现在,愈来愈多的外资银行被批准进行人民币业务,会对国内银行带来更大的冲击。 

完全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前提更令国内银行担忧的是,外资银行的高薪、出国和优越的工作条件,吸引了大量国内银行的优秀人才。有人戏言,国内银行成了外资银行员工的“培训中心”。不仅如此,由于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工资待遇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也影响了国内银行员工的积极性。谁都知道,人才的竞争是最重要的竞争,国内银行在人才竞争上的劣势,将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此外,加入WTO也将对计算机、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产生影响。但可以相信:与13年前开始申请入关时相比,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大大增强,市场经济秩序已基本建立,行业的竞争能力得到了提高,随着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中国经济正在加快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加入WTO无疑将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5.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承诺了以下几项:

透明度:
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於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 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後,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 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中国应定期出版 该刊物,并使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该刊物各期。

非歧视:
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方面给予外国个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不得低於给予其他个人和企业的待遇:
(a)生产所需投入物、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及其货物据以在国内市场或供出口而生产、营销或销售的条件;及
(b)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以及公有或国有企业在包括运输、能源、基础电信、其他生产设施和要素等领域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和可用性。

特殊贸易安排:
自加入时起,中国应取消与第三国和单独关税区之间的、与《WTO协定》不符的所有特殊贸易安排,包括易货贸易安排,或使其符合《WTO协定》。

贸易权:
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对於所有外国个人和企业,包括未在中国投资或注册的外国个人和企业,在贸易权方面应给予其不低於给予在中国的企业的待遇。

国营贸易:
中国应保证国营贸易企业的进口购买程式完全透明,并符合《WTO协定》,且应避免采取任何措施对国营贸易企业购买或销售货物的数量、价值或原产国施加影响或指导,但依照《WTO协定》进行的除外。作为根据GATT1994和《关於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谅解》所作通知的一部分,中国还应提供有关其国营贸易企业出口货物定价机制的全部信息。

非关税措施:
自加入时起,中国应遵守《TRIMs协定》,但不援用《TRIMs协定》第5条的规定。中国应取消并停止执行通过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实施的贸易平衡要求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 量要求和出口实绩要求。此外,中国将不执行设置此类要求的合同条款。在不损害本议定书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中国应保证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对进口许可证、 配额、关税配额的分配或对进口、进口权或投资权的任何其他批准方式,不以下列内容为条件:此类产品是否存在与之竞争的国内供应者;任何类型的实绩要求,例 如当地含量、补偿、技术转让、出口实绩或在中国进行研究与开发等。

价格控制:
中国应允许每一部门交易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力量决定,且应取消对此类货物和服务的多重定价做法。

补贴:
中国应通知WTO在其领土内给予或维持的、属《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1条含义内的、按具体产品划分的任何补贴,包括《SCM协定》第3条界定的补贴。所提供的信息应尽可能具体,并遵循《SCM协定》第25条所提及的关於补贴问卷的要求。

对进出口产品征收的税费:
中国应保证国家主管机关或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实施或管理的海关规费或费用符合GATT1994。

技术性贸易壁垒:
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式符合《TBT协定》。中国应保 证自加入时起,所有认证、安全许可和质量许可机构和部门获得既对进口产品又对国产品进行此类活动的授权;加入1年後,所有合格评定机构和部门获得既对进口 产品又对国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授权。对机构或部门的选择应由申请人决定。对於进口产品和国产品,所有机构和部门应颁发相同的标志,收取相同的费用。它们还 应提供相同的处理时间和申诉程式。进口产品不得实行一种以上的合格评定程式。中国应公布并使其他WTO成员、个人和企业可获得有关其各合格评定机构和部门 相应职责的全部信息。

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
GATT1994第6条、《关於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以及《SCM协定》应适用於涉及原产於中国的进口产品进入一WTO成员的程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根据GATT1994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确定价格可比性时,该WTO进口成员应依据下列规则,使用接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
(b)在根据《SCM协定》第二、三及五部分规定进行的程式中,在处理第14条(a)项、(b)项、(c)项和(d)项所述补贴时,应适用《SCM协 定》的有关规定;但是,如此种适用遇有特殊困难,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考虑到中国国内现有情况和条件并非总能用作适当基准这一可能性的确定和衡量补贴 利益的方法。在适用此类方法时,只要可行,该WTO进口成员在考虑使用中国以外的情况和条件之前,应对此类现有情况和条件进行调整。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6. 中国加入WTO承诺了什么?

中方做过多重承诺,如下: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 2、履行货物贸易领域开放承诺 3、履行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承诺 4、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 5、履行透明度义务 6、为履行承诺付出巨大努力。拓展资料:1、白皮书说,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历史新阶段。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加强同多边贸易规则的对接,切实履行货物和服务开放承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见性显著提高,为多边贸易体制有效运转作出了积极贡献。3、白皮书指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国际贸易的基石,为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始终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全面参与世贸组织各项工作,推动世贸组织更加重视发展中成员的关切,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各成员共同推动世贸组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4、白皮书说,中国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遵循世贸组织自由贸易理念,在对外开放中展现大国担当。从加入世贸组织到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开放胸襟、拥抱世界,为促进世界经济贸易发展、增加全球民众福祉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5、白皮书还指出,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会止步于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面对汹涌澎湃但又充满曲折的经济全球化,中国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世界发展大势,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创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实现更广泛的互利共赢

7.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ProtocolontheAccess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中承诺了以下几项:透明度: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於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後,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确定外汇汇率或货币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则会妨碍法律实施的其他措施除外。中国应定期出版该刊物,并使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该刊物各期。非歧视: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方面给予外国个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不得低於给予其他个人和企业的待遇:(a)生产所需投入物、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及其货物据以在国内市场或供出口而生产、营销或销售的条件;及(b)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以及公有或国有企业在包括运输、能源、基础电信、其他生产设施和要素等领域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和可用性。特殊贸易安排:自加入时起,中国应取消与第三国和单独关税区之间的、与《WTO协定》不符的所有特殊贸易安排,包括易货贸易安排,或使其符合《WTO协定》。贸易权: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对於所有外国个人和企业,包括未在中国投资或注册的外国个人和企业,在贸易权方面应给予其不低於给予在中国的企业的待遇。国营贸易:中国应保证国营贸易企业的进口购买程式完全透明,并符合《WTO协定》,且应避免采取任何措施对国营贸易企业购买或销售货物的数量、价值或原产国施加影响或指导,但依照《WTO协定》进行的除外。作为根据GATT1994和《关於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7条的谅解》所作通知的一部分,中国还应提供有关其国营贸易企业出口货物定价机制的全部信息。非关税措施:自加入时起,中国应遵守《TRIMs协定》,但不援用《TRIMs协定》第5条的规定。中国应取消并停止执行通过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实施的贸易平衡要求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和出口实绩要求。此外,中国将不执行设置此类要求的合同条款。在不损害本议定书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中国应保证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对进口许可证、配额、关税配额的分配或对进口、进口权或投资权的任何其他批准方式,不以下列内容为条件:此类产品是否存在与之竞争的国内供应者;任何类型的实绩要求,例如当地含量、补偿、技术转让、出口实绩或在中国进行研究与开发等。价格控制:中国应允许每一部门交易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力量决定,且应取消对此类货物和服务的多重定价做法。补贴:中国应通知WTO在其领土内给予或维持的、属《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1条含义内的、按具体产品划分的任何补贴,包括《SCM协定》第3条界定的补贴。所提供的信息应尽可能具体,并遵循《SCM协定》第25条所提及的关於补贴问卷的要求。对进出口产品征收的税费:中国应保证国家主管机关或地方各级主管机关实施或管理的海关规费或费用符合GATT1994。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式符合《TBT协定》。中国应保证自加入时起,所有认证、安全许可和质量许可机构和部门获得既对进口产品又对国产品进行此类活动的授权;加入1年後,所有合格评定机构和部门获得既对进口产品又对国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授权。对机构或部门的选择应由申请人决定。对於进口产品和国产品,所有机构和部门应颁发相同的标志,收取相同的费用。它们还应提供相同的处理时间和申诉程式。进口产品不得实行一种以上的合格评定程式。中国应公布并使其他WTO成员、个人和企业可获得有关其各合格评定机构和部门相应职责的全部信息。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GATT1994第6条、《关於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以及《SCM协定》应适用於涉及原产於中国的进口产品进入一WTO成员的程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根据GATT1994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确定价格可比性时,该WTO进口成员应依据下列规则,使用接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b)在根据《SCM协定》第二、三及五部分规定进行的程式中,在处理第14条(a)项、(b)项、(c)项和(d)项所述补贴时,应适用《SCM协定》的有关规定;但是,如此种适用遇有特殊困难,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考虑到中国国内现有情况和条件并非总能用作适当基准这一可能性的确定和衡量补贴利益的方法。在适用此类方法时,只要可行,该WTO进口成员在考虑使用中国以外的情况和条件之前,应对此类现有情况和条件进行调整。

加入WTO中国履行哪些承诺?

8. 为什么中国坚持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履行相关义务呢?

中国过去长期处于闭关自守状态。改革开放以来,与外界的交往日益增多,但却一直被拒之于WTO这个国际经济贸易大家庭之外,这对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鉴于近年来中国“入关”的努力一再受挫,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加入WTO也照样发展,或者说,加不加入WTO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中国不加入WTO, 就不能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不能享受多边贸易体系的好处。
1、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加入WTO是时代的发展趋势,完全符合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加入WTO,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与世界经济接轨,就是要彻底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遵守“游戏规则”,从中获益。
2、中国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环境中,国家对企业的“父爱主义”有目共睹,所谓“不找市场找市长”,就是人们对中国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的真实描述。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磨练,这种现象已有所扭转,但与国外企业相比,还差得很多。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现象比比皆是,而在中国则成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加入WTO可以说给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契机,使中国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国际市场,接触国外企业,在竞争中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当然,与国外企业打交道不一定就是单纯的竞争,同时还有合作,加入WTO也同时意味着企业有更多的市场机会。竞争与合作是市场经济运作的一个基本特征。
3、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今以后就可以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了,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增加发言权。
4、目前西方国家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现象很严重,加入WTO,可以利用该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使这一问题公平合理地得到解决,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望。
5、加入WTO给中国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也可以学习国外大企业的运作方式、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