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高如何合理避税?

2024-05-18 14:16

1. 利润高如何合理避税?

利润高如何合理避税?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合理的避税。而企业做税务筹划也是为了减轻过重的负担,以免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税务筹划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提起那优化企业内部的税务结构,规范纳税行为,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合理通过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减轻税负:
国家出台了一些普惠性的政策,也就是对微小型企业,比如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季度销售额低于45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年缴纳所得税额低于500万,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所以如果是这类型的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经营补贴政策(★):
申请经营补贴是企业常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比如商贸、咨询服务、建筑设计、互联网等行业都比较适用!
企业通过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活用园区招商政策,可规范企业税收管理,满足企业政策申报需求,助力企业高效发展,同时也帮助地区完成经济发展目标。
增值税根据剩下所得部分的:75%-80%,予以企业经营补贴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照剩下所得部分的:75%-80%,予以企业经营补贴奖励。
通过申请专项扶持政策,节省的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用于企业周转运营,不仅降低了企业成本,还把控了税务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利润高如何合理避税?

2. 利润太大怎么合理避税?

转移股利收入,挂往来账 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账款”。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续费8000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罚金、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往来账户。 如:企业向不履行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8万元,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往来记入“其他应付款”。
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账或跨期入账,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账,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出售股票收益,用于职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账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应付福利费”账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这样企业既虚减了利润,同时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截留联营利润,发放职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同时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账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转移营业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售价200万元,成本120万元。双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账,同时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并按规定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直接将收入200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核算。同时结转成本时,冲减了“营业外收入”。结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80000元(令进项税为210598元),少计交城建税5600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2400元,对企业利润影响额为712000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960(元)。
虚转成本,调整利润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账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500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500万元。
没收财产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利润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厂长授意,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末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60。结果导致企业虚减利润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30000元,贷记:现金30000元,收回押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30000,从而将收回押金转作小金库,同时也虚减了利润。
转移正常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某企业年终对机器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在停工期间所支付工人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所耗燃料、动力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共计20万元,企业全部作为非正常停工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使其对利润的影响额为20万元,对所得税影响额为6.6万元。

3. 企业利润过高时应该怎样避税?

很多人的思维还局限在税务筹划是通过改变纳税人身份、加计扣除、折旧计提、改变生产方式等方式,如果21世纪的今天还只局限于这样确实是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不可否认这些方式会有一些效果,但往往都是耗费人力物力后得到微如细雨般的效果。这个年代,通过政策解决税负问题才是时代潮流。

那么,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才能减轻公司的税负呢?

1.当企业进项不足,增值税高时

要解决增值税的压力,可以选择有限公司的税收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在地方政府园区设立有限公司然后正常承接业务,在园区正常纳税即可享受税收返还。现在园区也不强制要求实体入驻办公,只需在当地登记纳税即可。

企业只要纳税,就会一直获得返还,节税效果显著。重庆、江苏国家两大一级园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70%-90%奖励企业。纳税额越高,企业获得的返还比例越大,纳税大户还可和当地园区财政局一事一议。全国各地企业均可享受(再生资源、贵重金税等少数行业除外)

企业利润过高时应该怎样避税?

4. 公司利润过高,如何合理的避税呢?有哪些方法呢?

公司利润过高,营业执照做股东,避免企业所得税:

5. 利润大的企业应当怎样合理避税?

利润大的企业应当怎样合理避税?筹划模式:公司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成立与原公司相同的类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承接原公司的部分业务进行独立核算,然后该公司在当地园区进行纳税,享受园区提供的税收返还奖励。

税收筹划具体奖励比例:1.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的70%-85%予以扶持(地方留存50%)
2.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70%-85%予以扶持(地方留存40%)
3.税收返还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到账。
4.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5.所述税收优惠政策无地域限制,全国各地的公司都能享受。


每个企业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筹划应该明确“合理税筹”和“偷-税-避-税”的界限,真正的税务筹划是提炼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政策进行减税降费,这才是税务筹划的正确打开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

利润大的企业应当怎样合理避税?

6. 企业税收大怎么合理避税?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政府和地方财政为了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在相关税务监管的区域,通过降低企业税负,通过简化企业税收征管或者对企业返还税收的方式,实现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一般税收洼地是设立在一些财政收入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地区,企业可通过税收洼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有这样政策的地区称之为“税收洼地”。

税收洼地是得到地方政府支持,是税收相比一般的地区税率降低,是合理合规的,也是注册式招商,企业可以不用实体入驻,就可以享受税收洼地的政策,一般只需要企业将注册地址落在园区,园区会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地址,每个地址都是真实存在的。这样的注册时招商也是很多企业能够接受的,企业实际的办公地址可以随意,在哪里都是就可以,通过税收洼地的政策享受一般不受地区的限制,不管是外地的企业还是本地的企业都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行业也是可以享受的。

税收洼地的具体政策:
一、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主体公司可以将主体公司的销售部门独立出来,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即可享受有限公司返税政策,只要是在园区注册的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注册,企业实际的税负重基本上都是体现在企业的销售环节,所以小编建议企业可以将销售部门独立出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奖励企业地方留存的75%-90%
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

二、个人独资企业如核定政策
企业可在园区成立服务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来享受核定征收,解决企业高税负问题,一般适用于企业想要解决成本票,企业所得税利润虚高,企业就是通过主体公司和园区的服务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就可以减少主体企业的账目利润。

假设一个建筑设计企业将企业450万的利润,分包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即可降低建筑设计企业的450万利润,那么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又该怎么纳税呢?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6%=0.27万
个人所得税:450万*10*35%-65500=9.2万 
这样企业450万的利润只需要缴纳十几万的税就可以提到法人的私人账户上,节税高达90%,相比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可减低企业高税负的问题。 
最后,企业想要利用税收洼地来合理避税,一定要选择园区政策稳定,返税及时是最重要的。

7. 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怎样才能合理避税?

 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合理规划,做到合法合规降低企业税负,有效增加企业利润,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
   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怎样才能合理避税? 问题的核心在合理避税 。
   首先我们要清楚: 应缴纳的税金 应缴纳的税种基数*相关税种的税率 (基数可能是收入、也有可能是利润,还有可能是税金等等,基数是根据各税种具体规定的) 
   所以我们的 避税思路 无非就是:一、减少应缴税种基数,二降低相关税种的税率。
   只要掌握了这个思路, 方法就可以自己去找了 。
   第一、对公司业务进行研究,把业务行为进行分类,选择不同的税率缴税( 利用税率的不同降税 )
   比如:大型设备的制造销售公司,如果设备由销售方负责运输与安装。我们可以对业务收入进行分类,设备制造与销售收入(13%的税率)、设备运输收入(11%的税率),安装调试收入(9%的税率)。我们可以对各项业务收入进行合理定价,实现利润转移,有效降低整体税负。
   第二、利用企业组织形式,把高税负企业利润转向低税负企业,合理降低整体税负( 减少应缴纳税基数 )
   比如:利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特点,利用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来有效降低增值税税负,也可以利用个独公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
   第三、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避税( 税率和基数 )
   比如: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等。
    总之:企业应当遵纪守法,正确运用税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切不可偷税漏税。 
   企业的利润高,到底是真实的利润高,还是因为成本费用无法列支导致的利润虚高?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利润高的企业,本身就应该多交税。   假如确实是利润很高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设计原理,利润越高,相应的纳税额就越多。这是无法避免的, 游戏 规则就是这样。
   但是利润高仅仅是指会计上的一个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税会差异的客观存在,利润高的企业未必就要多交税。
   所以 假如利润高的企业想要适当的少交税,有一个思路可以参考,就是利用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加计扣除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第二、减计收入类,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收入减计10%的收入。
   第三、特殊行业地区优惠所得税率,如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西部大开发地区和赣州革命老区特定行业适用15%税率。
   上述几类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即使企业利润很高,也可以通过加计扣除,减计收入,适用优惠税率等方式,少交很多税。
   假如是因为成本费用发票很难取得,导致利润虚高的企业,就应当想办法取得发票。   有些企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比较难获得进项发票,导致成本费用难以列支,无法在税前扣除,形成一种企业利润虚高的假象,导致多交不少税款。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分具体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一,如果是因为行业特性,整个行业都很难取得进项发票,则可以考虑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除开特殊企业不得核定之后企业所得税以外,大部分企业因为成本费用核算不健全,都可以按照核定征收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完美的规避了,无法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的难题。
   例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本身,就是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的,当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了。
    第二,假如是因为企业本身采购环节的发票管理不到位,那就好好想办法,在发票管理方面多动脑筋,深挖潜力 。
   有些企业财务部门对于发票的重视性不够,导致一些本该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没有取得发票,无法税前扣除。
    第三,对于营收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有意识地套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以享受最低5%税率、最高10%税率的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假如企业的会计利润刚好在300万元上下,应当主动的通过一些税收筹划手段,使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规模等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享受低税率优惠。
   假如某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但是年度会计利润刚好为320万元。这个时候企业老板无论如何也要把这20万块钱花出去,多花了20万块钱,税率就从25%下降了10%以下,可以少交不少企业所得税。
   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毫无疑问,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一下方式:
   1、由企业股东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一家公司,然后由这家公司作为公司的直接供应商。原供应商向新注册的公司销售产品,新注册的公司再转手加价卖给原企业。
   2、这种操作方式,部分利润转给了新公司,同时解决了原公司进项少的问题,降低了原公司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负高的问题。
   3、新公司多交了税款怎么办?这个问题不用担心。由于新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款可以核定征收,或先征后返,所以实际税负并不高。
   4、当然了,还可以利用销售端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一家销售公司,将公司的产品销售给新注册的公司,通过转移销售利润的方式达到节约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还有其他操作方式可以利用,这个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企业利润高,先要分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利润高,是本身属于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比如咨询、培训,还是因为缺少进项票与相关成本核算资料,因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利润偏高。
   1.     如果本身属于利润比较高的行业。   比如,本身是属于利润比较高的现代服务业,那么进项票确实不多,因为大头都是人力资源成本。能够取得的进项票是比较有限的,比如办公费、房租、水电还有员工的一些报销。那么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1)     能够取得的发票尽量要取得。 
   比如,对于这些行业的员工来讲,可能会有比较多的差旅。那么这种情况下,要做好员工差旅成本的管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于交通、住宿尽量实行统一订票和开票,以减少原始票据的损失。对于外聘人员,或者客户端需要包票的情况,一定要做好中间环节的管理。
     
    (2)     分析成本占比,做好筹划。 
   对于利润高的行业,要找到成本占比中的大头,进行合理的筹划和管理。比如,咨询行业,最大头的就是人力资源成本。对这一块业务进行细分,究竟是公司员工的工资,还是外聘人员的劳务费。对于是工资的部分,那么要进行合理的薪酬管理,包括基本工资的确定、福利、季度奖金、年终奖金的安排与发放。因为这个不仅涉及到工资,还涉及到企业的一块重要成本,社保。不要因为省社保,故意降低员工工资,那么最后导致企业所得税虚高,对企业来说可能得不偿失。对于外聘人员的劳务费,那么是选择税务代开发票,还是以工作室的形式提供劳务,对于企业的税负影响也是不同的,但注意,一定要想办法取得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要做好选择和安排。
     
   2.     因为无法取得发票,导致核算不准确而利润偏高的。   对于这样的企业,首先是要尽可能地想办法取得发票。可以考虑的措施有:
   (1)      重新筛选供应商。 换选有资质能开票的供应商;
   (2)      重新测算采购价格 。因为有可能有些小的供应商,要求开票就要加价。但如果确实无法更换,那么就对企业的成本进行重新测算。使要求开票增加的成本

企业利润高、进项少,怎样才能合理避税?

8. 公司利润如何避税

一、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二、定价转移法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三、分摊费用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四、资产租赁法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法律依据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