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的影响

2024-05-04 19:03

1. 转融通业务的影响

1、转融通业务制度一旦确立,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国内的融资融券业务将采取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融资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该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融资;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其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融券。而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金融公司的加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也将得到迅速扩大。2、同时,转融通制度建立后,除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外,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也可以在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将所持股份按一定比例参与转融通。3、此外,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以保值为目的变现抛售行为有所减少,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的变现冲动。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做大市场总盘子,也有助于消化“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4、转融通业务将拓宽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同时利好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转融通业务将刺激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的增长。 实际意义2012年年初,融资融券推出前夕,市场曾对其报以极高的期望,认为该项业务将给市场注入新的资金,并一致认为融券给市场带来的压力并不大。而经过半年的实践表明,融券的压力确实不大,可融资的推动力一样小得可怜。事到如今,很多投资者已经不再关注融资融券市场的变化了。如果转融通业务被“适时推出”,那么这种局面将出现很大的变化。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有了转融通之后,才是真正的融资融券。而我们所推行的“以券商自有资金和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充其量算是个小规模的试点而已。该人士说:“券商提供的那点钱和股票,在市场里连个浪花都打不出来。可如果推出了转融通服务,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甚至上市公司大股东们都参与进来,那么可供融资的资金以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其对市场将会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将撼动A股市场的根本模式。

转融通业务的影响

2. 什么是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有什么影响

你好,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出现自有资金和证券不足时,由证券金融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证券,或合法方式所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融给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交存相应保证金的经营活动。转融通业务包含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融资业务是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资金或者发行债券等证监会允许的方式筹集的资金融出给证券公司,以供其有稳定资金源开展融资业务给客户。转融券业务是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股票或向持有大量股票的出借人借入流通证券,再融给证券公司,以供其有足够股票开展融券业务给客户。常见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的来源有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证券公司等机构。

转融通的影响:

(一)满足两融业务对资金和证券的需求

对于投资者来说,转融通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对两融业务的需求。在两融业务开放试点初期,证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的资金或证券开展两融业务,导致市场面临两大难题:一个是券源数量不足,市场融资融券总规模受限;另一个是券源品种不足,往往会出现客户需要的证券借不到,而不需要的证券闲置的情况。转融通业务可以极大缓解证券公司开展两融业务时资金和证券来源的压力,满足投资者多方面的需求,扩大市场上融资融券余额的规模。

(二)增加ETF等机构的收入

对于长期持有大量股票的机构来说,可以通过以一定费率出借其股票获得额外的收益。例如ETF等其他类型指数基金,这些执行被动跟踪指数投资策略的基金长期有大量股票沉淀,将其长期固定持有的股票出借可以成为基金的一个稳定收益来源。目前转融券融入费率根据期限不等,约在1.6%-2%左右,以《指引》中规定的ETF可出借30%的上限仓位估算,出借业务为ETF所带来的收益约达0.5%左右,可以很大程度上覆盖其部分管理费用。

(三)丰富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手段,稳定市场

对于市场来说,转融通带来的大量资金和券源可以极大程度上丰富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手段,推动市场多元化发展,提升市场的稳定性,抑制投机炒作行为,使市场价格发现的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例如在科创板首个交易日,25只股票中有23只触发了至少一次临时停牌,平均涨跌幅为139.55%。然而仅在第四个交易日,科创板全天未出现触发临时停牌的个股,平均涨跌幅为5.48%。科创板的市场波动能够如此迅速的趋缓离不开转融通在其中发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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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转融通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转融通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1.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2.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3.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4.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5.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1.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2.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3.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4.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5.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6.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1.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2.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3.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融通合同

4. 转融通业务 什么是转融通业务  ? 转融通是什么意思?转融通业务,和融资融券什么关系?

简单一点讲:
转融通是扩大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以及融券业务标的股票的来源。
融资比较好理解,除券商外,增加其他资金来源。
现行的融券业务,标的股票是由试点券商提供的,受资金限制,券商能够提供的标的股票数量有限。
转融通可以为更多愿意借钱或出借股票的股东(长期持有的股东)提供一个获取“资金利息”的平台,同时,也为短期做空的投资人获得标的股票提供了更多来源。

5. 转融通的影响

转融通对金融企业影响1、转融通业务制度一旦确立,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国内的融资融券业务将采取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融资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该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融资;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其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融券。而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金融公司的加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也将得到迅速扩大。2、同时,转融通制度建立后,除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外,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也可以在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将所持股份按一定比例参与转融通。3、此外,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以保值为目的变现抛售行为有所减少,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的变现冲动。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做大市场总盘子,也有助于消化“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4、 转融通业务将拓宽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同时利好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转融通业务将刺激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的增长。转融通对证券市场影响一般认为 转融通制度的推出,意味着A股市场卖空时代将正式到来,但其短期和长期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却不尽相同。1、就短期而言:从亚洲市场来看,转融通制度的推出对各市场影响不一,主要与推出时点有关系,市场的走势主要还是根据各国所处宏观环境等因素继续运行,并没有因为转融通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例如马来西亚推出的时点是2007年全球流动性过剩之时,虽然有了卖空机制,但市场还继续大幅上升。2、就长期而言,在证券市场中引入完整的融资融券机制并不会对证券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相反可以减少证券市场中大幅波动的情形,对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起到平抑作用。转融通对市场各大版块影响1、券商股。通过转融通的融券业务,券商就可望获得超过5%至7%的差价。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且网点优势较为明显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领先且创新能力较强的券商从中获利的可能性较大。2、蓝筹股。转融通之后,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持有的蓝筹股底仓可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这将大大提高蓝筹股的流动性,再结合近期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情况看,其偏好于低估值的蓝筹股。因此,近期蓝筹股在流动性增强后,操作的机会将大于风险。3、高估值板块。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将盘活许多上市公司股东手中原本不进入流通的股份。尤其是对于一些高估值的创业板股、小盘绩差股、垃圾股以及股价高高在上的“被爆炒”股等,“大小限非”除了在二级市场直接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权转让等途径以外,如今又多了借道转融通进行变现的途径。

转融通的影响

6. 转融通业务是什么意思

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是一种出借业务,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简单的说,转融通是一种出借业务,信用良好的投资者在投资时当自有资金不足时,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借款,而这些借款是从银行或货币市场融资而来的,这个过程就是转融通。这里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在转融通的过程中便形成了在银行及其他授信方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的第二重信用关系。投资者以部分自有资金(或证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其余部分资金(或证券)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其不足部分,即向证券金融机构借入的垫付款(或证券)。同时,证券金融机构垫付的差价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向银行的贷款或在货币市场上的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它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融资融券规模将会大幅提高。证券金融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批准设立专司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1) 对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2) 对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3)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3) 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拓展资料:1、 证券借贷业务的前提,目前,我国境内证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和证券向客户融资、借贷证券,不仅限制了融资融券的规模,而且难以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因为卖空证券一般是市场下跌时的操作策略。2、 当市场下行趋势明显时,也是证券借贷业务需求最大的时候。这时候,证券公司一般会抛售股票来规避风险或者低位收回。这样一来,避免的损失或获得的收益,一般都会远大于向他人借入股票所获得的收益。3、 此外,证券公司自营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可能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而且,证券公司的所有权属于核心商业秘密。把股票借给别人会暴露他们的秘密。因此,当证券公司没有融券渠道时,我国的融券业务很可能会陷入政策法规允许但在实践中无法开展的两难境地

7. 转融通业务是什么意思

转融通业务的意思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一般来说开通这个业务后对银行业是一个利好。因为一旦转融通业务出台,将会给资本市场提供巨大活力,同时对金融股将是长期利好。投资者以部分自有资金(或证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其余部分资金(或证券)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其不足部分,即向证券金融机构借入的垫付款(或证券)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这是证券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形成的第一重信用关系。另一方面,证券金融机构垫付的差价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向银行的贷款或在货币市场上的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在转融通的过程中便形成了在银行及其他授信方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的第二重信用关系。从海外市场的经验可以看出,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其融资融券规模将会大幅提高。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推出转融通业务,那么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其对市场将会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将撼动A股市场的根本模式。

转融通业务是什么意思

8. 什么是“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指的是证券公金融司在借入证券并筹得资金后,转借给证券公司,是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有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组成。
这里的“转”是指证券公司借到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转融通是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但资金与证券不足时获得相应来源的一种安排。转融券业务的制度安排与实施方案较转融资要复杂一些。
区别:
①债券人不同:融资融券业务是建立在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的借贷关系,投资者向券商借资借券进行交易,券商属于债权人。
②关系不同:转融通业务是投资者、券商、证券金融公司三者之间的借贷关系,券商先向证金公司借,然后再将借到的再借给投资者,券商不是债权人而是中介。
③业务资格不同:证券公司必须拥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之后才能有转融通的资格,可以说转融通是建立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之上的。
扩展资料:
常见形式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融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